为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教务处信息,提高教务工作透明度,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及学校相关规定,结合教务处工作实际,制定本指南。

一、公开范围

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教务处主动公开涉及师生切身利益、需要师生广泛知晓或参与、反映教务处基本情况等方面的信息。具体包括:部门基本信息、规章制度、人才培养方案、通知公告、教学评估结果、学生管理规定、教师人事信息、年度工作报告等。

二、公开方式

教务处主要通过教务处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,同时结合校内公告栏、官方公众号、会议通报等多种渠道予以补充。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按本指南规定的方式向教务处提交申请。

三、公开时限
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,教务处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教务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延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。

四、监督方式

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教务处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可通过电话(0755-89226666)、邮箱(jwc@sziit.edu.cn)或在线反馈系统提出。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